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民國114年統計,全年通報1,212件食品中毒案件、患者5,650人、死亡0人。那個0說明多數食品中毒撐得過去,卻不代表可以一路撐到天亮再說。半夜第五次衝進廁所、嘴巴乾到發黏、按著肚子想著要不要叫車去急診的那個時刻,需要的是一套「什麼情況就停止觀察」的判準。這篇把疾管署與食藥署的就醫建議、脫水的自我判斷方式、症狀持續多久算太久、止瀉藥與抗生素的取捨,整理成可以在症狀進行中直接對照的順序。
一、出現這六件事,觀察就該結束
腹瀉合併發燒、血便或黏液便、劇烈腹絞痛或腹部壓痛、敗血症徵象,是2017年美國感染症醫學會(IDSA)發表於《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的感染性腹瀉指引中,建議進行糞便病原檢驗的條件;這一組條件反過來就是民眾該停止在家觀察的門檻。
IDSA指引第8項建議,對於腹瀉合併發燒、血便或黏液便、嚴重腹絞痛或腹部壓痛、或有敗血症徵象的病人,應檢驗沙門氏菌、志賀氏菌、曲狀桿菌、耶爾辛氏菌、困難梭狀芽孢桿菌與產志賀毒素大腸桿菌。醫師要動用檢驗的情境,就是症狀已經超出「單純水瀉、自己會好」的範圍。台灣這邊的說法更直接,疾管署細菌性腸胃炎的疾病介紹在預防方法最後一條寫著:如有嘔吐、腹瀉或發燒等症狀,應儘速就醫,並避免處理食物,以防傳播他人。
把兩份資料合起來,症狀進行中可以逐項對照的紅旗有六個:
| 紅旗 | 具體樣子 |
|---|---|
| 血便或黏液便 | 糞便帶血絲、暗紅色,或像鼻涕般的黏液 |
| 發燒 | 合併畏寒發抖,或體溫持續偏高不退 |
| 腹痛劇烈 | 按壓腹部就受不了,或痛到無法伸直身體 |
| 吐到留不住水 | 連小口水或電解質液都在幾分鐘內吐掉 |
| 腹瀉超過三天沒有好轉方向 | 次數與量沒有逐日減少 |
| 疑似敗血症徵象 | 意識混沌、心跳明顯加快、皮膚濕冷 |
這張表的用法是「任一成立就去」,而非「湊滿幾項才算」。
二、脫水是最常把人送進急診的那一環
判斷脫水要看尿量、尿色、口腔黏膜與站起來會不會頭暈,靠「渴不渴」判斷會低估,因為年長者與嚴重脫水者的渴感反而遲鈍。
世界衛生組織的腹瀉疾病資料把脫水分成兩級描述:中度脫水的表現是煩躁不安、易怒、眼窩凹陷、口渴而急切想喝水;嚴重脫水則是嗜睡或意識不清、眼窩凹陷、無法喝水或喝得很差、皮膚捏起後回復需2秒以上。同一份資料指出,出現脫水徵象、糞便有血,或腹瀉持續不退時,應諮詢醫療專業人員。
兒童的部分有更細的實證。Steiner、DeWalt與Byerley三人2004年發表於《JAMA》的系統性回顧,從1,603篇文獻中篩出13項符合條件的研究,對象是1個月至5歲的幼兒,結果指出預測5%脫水最有用的單一徵象是微血管回填時間異常,概似比4.1(95%信賴區間1.7至9.8),其次是皮膚彈性異常的2.5(1.5至4.2)與呼吸型態異常的2.0(1.5至2.7);該回顧同時強調,多項理學檢查徵象合看的表現明顯優於任何單一徵象,而病史問診與基本抽血檢驗對估計脫水程度的幫助有限。對照顧者的意思很實際:不要因為「摸起來皮膚還好」就放心,也不要因為單看一項就恐慌,要把尿量、精神、喝水意願、皮膚與呼吸一起看。
疾管署在病毒性腸胃炎的疾病介紹裡把後果講得很白:大部分人可以完全恢復、不會有長期後遺症,但對於因嘔吐或腹瀉流失體液及電解質而又無法補充的人,如嬰幼兒、年長者、免疫功能不良者及需要長期照護者,其體液的流失可能導致脫水及電解質不平衡,進而抽搐,甚至死亡。
三、症狀撐幾天算太久:把時間表對一次
多數急性腸胃炎在一到三天內緩解,超過三天沒有好轉方向就該就醫;潛伏期則是用來回推「是哪一餐」,而非用來怪最後一餐。
疾管署的幾份疾病介紹提供了可以直接對照的時間長度。諾羅病毒潛伏期一般為10至50小時,症狀通常持續1至3天;輪狀病毒潛伏期24至72小時,症狀持續3至8天。細菌性腸胃炎的潛伏期為數小時至5天,症狀通常持續1天或2天,有些會持續7至10天。沙門氏菌感染症的潛伏期為6至72小時、通常是12至36小時,感染後出現噁心、嘔吐、腹瀉並伴隨發燒與腹部絞痛,症狀通常持續2至7天。
這些數字有兩個實用價值。一是設停損:健康成人若走到第三天還沒有任何往好的方向走的跡象,就該就醫而不是繼續等。二是回推:很多人一發作就怪最後吃的那一餐,但潛伏期動輒十幾到七十幾小時,真正的嫌疑餐可能落在一兩天前。想知道一份餐點在什麼條件下會從安全滑向危險,可參考本站〈中午買的便當放到晚上吃,還可以嗎?〉與〈外送等了40分鐘的餐點還能安心吃嗎〉的時間與溫度推算。IDSA指引另提到,腹瀉持續14天以上者應評估腸道寄生蟲感染,這條界線適合已經拖了兩週的人拿去跟醫師討論檢查方向。
四、出現神經症狀不要等,立刻就醫
複視、眼瞼下垂、吞嚥困難、講話含糊、肢體無力這一類神經症狀,不屬於一般腸胃炎的表現,屬於必須立刻就醫並主動說明吃過什麼的紅線。
疾管署的肉毒桿菌中毒疾病介紹寫得很具體:食因型肉毒桿菌中毒之神經性症狀通常於12至72小時間出現,最短2小時,最長於8天時發作,且潛伏期愈短病情通常愈嚴重、死亡率愈高。臨床症狀則從便秘開始,接著昏睡、倦怠、食慾不振、眼瞼下垂、吞嚥困難、失去頭部控制、肌肉張力低下及全身性虛弱,有時會發展至呼吸無力衰竭而死亡。這種中毒在台灣屬於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第四類傳染病。
發生率要說清楚,才不會把罕見風險講成常見風險。食藥署民國114年的統計裡,判明病因物質的279件案件中,肉毒桿菌是0件、0人;同一年判明的病因以諾羅病毒165件最多,其次是仙人掌桿菌61件、金黃色葡萄球菌55件、沙門氏桿菌17件。一般人上吐下瀉時遇到肉毒桿菌的機率極低,但它會影響呼吸、後果不可逆,加上有明確的預防方式,仍然值得認得那幾個神經症狀。預防方面,疾管署的建議包括:脹起蓋子的罐製品一定不可食用,開罐後發覺有異味時不要勉強試吃;由於孢子在自然界分布很廣,1歲以下嬰兒避免餵食蜂蜜。
五、同樣的症狀,這些人的門檻要往前拉
嬰幼兒、年長者、免疫功能低下者、正在服用制酸劑或免疫抑制劑的人,以及需要長期照護者,觀察期要縮短、看的指標要更客觀。
疾管署在沙門氏菌感染症的「感受性及抵抗力」一段列得相當完整:所有人都可能被感染,疾病嚴重度與感染的血清型別、食入的菌量及宿主因素有關,胃酸缺乏者、接受制酸劑治療者、胃切除者、使用抗生素治療者、癌症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劑者、虛弱的人(包括營養不良)感染後症狀可能較嚴重。同一份資料也指出,大多患者症狀輕微,但嬰兒、老年人或免疫功能低下者可能因脫水而使症狀加劇,較易因菌血症引發其他嚴重併發症。
長期吃制酸劑或氫離子幫浦阻斷劑的人常常沒把自己歸進高風險名單,但胃酸本來就是阻擋病原菌的第一道關卡,這也是這份官方清單特別把「接受制酸劑治療者」寫進去的原因。實務上的調整方式,是把成人常用的「觀察三天」縮短成半天到一天就重新評估一次,並改看可以量的東西:嬰幼兒的尿布幾小時沒有濕、長輩今天總共喝進多少毫升、精神比昨天好還是差。
另一件容易忽略的事是排菌期。疾管署指出沙門氏菌糞便排菌時間通常為數天到數週,有些可能數月,約1%的成人及5%的5歲以下兒童可能排菌超過1年。對於家中負責煮飯的人、餐飲從業者、照顧者而言,症狀期間避免處理食物是必要的,這也是疾管署細菌性腸胃炎預防建議明文寫出的一條。
六、還在家裡撐的那幾個小時,補水要補對
輕中度脫水的第一線是低滲透壓口服電解質液(ORS),少量多次比一次大量灌更容易留住。
IDSA指引第39項建議,低滲透壓口服補液鹽是嬰兒、兒童與成人輕中度脫水的第一線治療。世界衛生組織的說明則點出原理:ORS是乾淨的水、鹽與糖的混合物,在小腸被吸收,補回隨糞便流失的水分與電解質。疾管署諾羅病毒Q&A的立場一致,指出目前並沒有治療諾羅病毒感染的特效藥,也尚無疫苗可預防,治療最重要的原則是適度補充水分與電解質,以防止脫水和電解質的流失。
實際操作上有幾個容易走偏的地方。腹瀉流失的除了水,還有鈉、鉀與碳酸氫根,單喝白開水補得回體積卻補不回離子。含糖量高的飲料則會把糖帶進腸腔、把水往腸道拉,對正在拉肚子的人幫助有限。吐得厲害時的正確節奏是每隔幾分鐘含一小口,讓胃有時間排空,比每隔兩小時灌一大杯更容易留得住。世界衛生組織另提到,補充鋅可使腹瀉病程縮短25%、糞便量減少30%,建議療程為10至14天的分散錠;這項建議的實證基礎主要來自開發中國家的兒童族群,套用到台灣成人身上並不直接。
七、止瀉藥與抗生素:兩個最常弄反的決定
發燒或血便時不要自行使用抑制腸蠕動的止瀉藥;懷疑產志賀毒素大腸桿菌感染時,抗生素可能與溶血性尿毒症候群風險上升有關。
IDSA指引第47項寫得很明確:loperamide這類抑制腸蠕動的藥物不應給18歲以下急性腹瀉的兒童使用;任何年齡若屬於發炎性腹瀉或合併發燒、有可能導致毒性巨結腸的情況,也應避免。指引同時保留一個空間,免疫功能正常的成人若是急性水瀉,可以使用loperamide。分界點就落在「有沒有發燒與血便」這個民眾自己也判斷得出來的訊號上。
抗生素的部分更反直覺。IDSA指引第35項建議,對於歸因於O157型及其他會產生第2型志賀毒素之產志賀毒素大腸桿菌(STEC)的感染,應避免使用抗生素治療。Freedman等人2016年發表於《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的統合分析提供了數字:納入17份報告、1,896名病人,全部研究合併後,抗生素與溶血性尿毒症候群的勝算比為1.33(95%信賴區間0.89至1.99,I²為42%),統計上未達顯著;把高偏誤風險與未採用適當溶血性尿毒症候群定義的研究排除後,勝算比升到2.24(95%信賴區間1.45至3.46,I²為0%),作者因此不建議在STEC感染者身上使用抗生素。
給讀者的行動很單純:急性腹瀉時自己去藥局買止瀉藥硬壓,或要求醫師「開個抗生素比較快」,兩件事都可能把處置帶往反方向。要不要用抗生素,取決於病原、症狀型態與宿主條件,是醫師依檢驗與臨床判斷的決定。若最後確實需要使用抗生素,服藥期間益生菌的安排可參考本站〈抗生素配益生菌要隔多久〉。
八、去急診還是門診?帶什麼、講什麼
食藥署對疑似食品中毒的建議是迅速就醫;急診與門診的分界,在於脫水程度與紅旗症狀,而非症狀有多難受。
分流可以這樣抓:吐到完全留不住水、尿量明顯減少或長時間沒尿、站起來眼前發黑、意識改變、腹痛劇烈或有血便、出現神經症狀,走急診;症狀在減輕但拖過三天沒好、或屬於高風險族群但情況還穩定,走門診。科別上,成人可掛家醫科或腸胃內科,兒童掛兒科;若在同一場聚餐後多人不適,可主動告知院所是群聚情形。
就診前把這幾件事整理成一句話,能讓醫師更快抓到方向:症狀從幾點開始、最先出現的是吐還是瀉、一天幾次、有沒有血便、最後一次排尿是什麼時候、體溫幾度、發病前48小時吃過什麼、同桌還有誰不舒服、本身有哪些慢性病與正在吃的藥(特別是制酸劑、免疫抑制劑、抗凝血劑)。有在服用保健食品的人也一併帶著資訊,急性期同樣要把交互作用考慮進去。
九、兩個人以上,就不只是自己的事
食藥署把「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定義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並建議保留剩餘食品檢體,密封並留存於低溫冷藏、不可冷凍,儘速通知衛生單位。
同一份問與答還載明,醫療院所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在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通報這件事不需要民眾自己扛全部,但檢體能不能留下來,只有當下的人做得到。常見的兩個失誤是「太噁心了先丟掉」與「怕壞掉先冷凍」,前者讓後續採檢無從做起,後者會影響部分微生物與毒素的檢驗條件。可行的做法是把剩下的食物、包裝與購買憑證一起密封冷藏,並記下購買與食用的時間。
從食藥署民國114年的統計也看得出留樣的價值:全年1,212件通報案件中,病因物質不明的有933件,判明的只有279件。就現有資料看,能不能判明與檢體是否留存、採檢時機是否及時高度相關,這也是把剩菜留下來的實際意義。至於沒吃完的部分要不要留、留多久、能復熱幾次,本站〈剩菜可以重複復熱幾次〉整理了條件與判斷方式。
十、行動清單:症狀還在進行時可以照著跑的順序
把前面九節壓成一條在廁所門口就能執行的流程:先掃紅旗、再量脫水、然後補水、最後決定去哪裡。
- 先掃六個紅旗:血便或黏液便、發燒、劇烈腹痛或腹部壓痛、吐到留不住水、腹瀉超過三天沒好轉、意識或循環異常。任一成立就就醫。
- 量脫水而不是猜脫水:最後一次排尿幾點、尿色深不深、口腔乾不乾、站起來會不會頭暈;照顧幼兒則加看尿布、精神與喝水意願。
- 補水補對東西:以口服電解質液為主、少量多次;純水與含糖飲料不能取代。
- 止瀉藥先看有沒有發燒與血便:兩者任一成立就別自己吃,18歲以下不自行使用。
- 留檢體、記時間軸:剩餘食品密封冷藏不冷凍,記下購買時間、食用時間、發病時間與同桌名單。
- 高風險族群把門檻前拉:嬰幼兒、年長者、孕婦、免疫功能低下、服用制酸劑者,半天到一天就重新評估一次。
- 症狀期間不處理食物:避免把病原傳給家人或客人,這是疾管署明列的預防建議。
食物中毒的難處不在症狀有多可怕,在於它一開始跟吃壞肚子長得一模一樣,讓人習慣性地再撐一下。把上面這幾個門檻先記下來,撐的時候就有一條線可以對,該去的時候不會拖過頭。
常見問題
上吐下瀉到什麼程度該掛急診,什麼程度可以先在家觀察?
分界點在於還能不能把水留在身體裡,以及有沒有紅旗症狀。吐到連小口水都留不住、尿量明顯減少或超過八小時沒尿、站起來眼前發黑、意識變得混沌,這些屬於脫水已經影響循環的表現,應該直接掛急診。出現血便或黏液便、腹痛劇烈到按壓腹部就受不了、發燒合併畏寒發抖,也建議當天就醫而非隔天再說。相對地,吐瀉次數逐漸減少、還喝得下電解質液、精神狀態穩定,先在家補水觀察是合理的,但要把腹瀉超過三天沒有好轉方向設成停損點。
怎麼判斷自己脫水了?喝白開水就夠嗎?
尿量與尿色是最方便的自我指標,其次是口腔黏膜乾不乾、站起來會不會頭暈。世界衛生組織的腹瀉疾病資料把眼窩凹陷、無法喝水或喝得很差、嗜睡或意識不清、皮膚捏起後回復需2秒以上列為嚴重脫水的表現,把煩躁不安、口渴而急切想喝水列為中度脫水。補充上,2017年IDSA指引建議以低滲透壓口服電解質液(ORS)作為嬰兒、兒童與成人輕中度脫水的第一線,因為腹瀉流失的是水加上鈉、鉀與碳酸氫根,白開水補得回水分卻補不回電解質。喝法上以少量多次為原則,吐得厲害時每隔幾分鐘含一小口,比一次灌一大杯更容易留住。
拉肚子可以自己去藥局買止瀉藥吃嗎?
要看有沒有發燒與血便。2017年IDSA感染性腹瀉指引明確建議,18歲以下兒童在急性腹瀉時不應使用loperamide這類抑制腸蠕動的止瀉藥;任何年齡若屬於發炎性腹瀉、合併發燒,或有形成毒性巨結腸之虞的情況,也應避免。免疫功能正常的成人若只是單純水瀉、沒有發燒與血便,指引認為可以使用。實務上的風險在於自己判斷錯誤:把細菌性腸道感染的排菌過程壓下來,可能讓毒素與病原在腸道停留更久,所以有發燒或血便時,把藥留給醫師決定比較安全。
同一桌吃飯的人都不舒服,剩下的食物要留嗎?要通報嗎?
要留,而且不要冷凍。食藥署把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定義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並建議發生疑似症狀時迅速就醫、保留剩餘食品檢體(密封並留存於低溫冷藏,不可冷凍),儘速通知衛生單位;醫療院所發現食品中毒病患則應在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冷凍會影響部分微生物與毒素的檢驗條件,直接丟棄更會讓後續採檢無從做起。同時記下每個人吃了哪幾道、幾點吃、幾點開始不舒服,這份時間軸對衛生單位回推原因食品很有用。
家裡長輩或小孩食物中毒,觀察的標準要不一樣嗎?
要往前拉。疾管署在病毒性腸胃炎的資料中指出,嬰幼兒、年長者、免疫功能不良者及需要長期照護者,體液流失可能導致脫水及電解質不平衡,進而抽搐,甚至死亡;沙門氏菌感染症的資料也列出胃酸缺乏者、接受制酸劑治療者、胃切除者、癌症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劑者與虛弱者感染後症狀可能較嚴重。實務上的做法是把成人觀察三天的標準,在這些族群縮短到半天到一天內就評估一次,並改看客觀指標:小孩的尿布幾小時沒濕、長輩今天喝進去多少毫升、有沒有比平常嗜睡。
引用來源(12 筆)
- 食品中毒常見問與答(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中毒定義為二人以上、疑似症狀應迅速就醫、檢體密封低溫冷藏不可冷凍、醫療院所24小時內通報 官方機構
- 歷年食品中毒資料—民國114年食品中毒發生狀況統計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官方機構
- 病毒性腸胃炎疾病介紹(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諾羅病毒症狀持續1至3天、輪狀病毒3至8天、嬰幼兒與年長者脫水風險 官方機構
- 諾羅病毒Q&A(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無特效藥與疫苗,治療原則為適度補充水分與電解質 官方機構
- 細菌性腸胃炎疾病介紹(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潛伏期數小時至5天、症狀可持續7至10天、有嘔吐腹瀉發燒應儘速就醫並避免處理食物 官方機構
- 沙門氏菌感染症疾病介紹(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潛伏期6至72小時、症狀持續2至7天、制酸劑使用者與免疫低下者症狀可能較嚴重 官方機構
- 肉毒桿菌中毒疾病介紹(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因型神經性症狀通常12至72小時出現、最短2小時最長8天 官方機構
- 2017 Infectious Diseases Society of America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for the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of Infectious Diarrhea (Shane et al., 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 2017) 臨床指引
- ACG Clinical Guideline on Diagnosis, Treatment, and Prevention of Acute Diarrheal Infections in Adults (Riddle, DuPont, Connor, American Journal of Gastroenterology 2016) 臨床指引
- Shiga Toxin-Producing Escherichia coli Infection, Antibiotics, and Risk of Developing Hemolytic Uremic Syndrome (Freedman et al., 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 2016) 統合分析
- Is This Child Dehydrated? (Steiner, DeWalt, Byerley, JAMA 2004) 系統性回顧
- Diarrhoeal disease fact sheet(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脫水分級徵象、口服補液鹽與鋅補充 官方機構